为优化市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,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,贯彻落实《关于印发< 汕尾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汕财评〔2019〕21号)文件精神,1月11日上午,我院在科学楼三楼会议室召开贯彻落实《汕尾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工作会议。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蔡昭权教授出席会议并讲话,会议由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柳青主持,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傅凤龙同志、财务处、教务处、后勤管理处、学生处、网络与实训中心、监察审计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
会上,财务处负责人汇报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,组织学习《汕尾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(试行)》;各处室负责人就如何落实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。随后,柳副院长从规范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、强化预算责任、加强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,要求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,遵照执行。

最后,蔡院长作总结讲话。蔡院长指出,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规范核算、专款专用、设立专账核算、细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、建立项目评价机构、组织评价等方面贯彻落实《汕尾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层层落实管理责任,加强监管,严格执行《汕尾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落实落地。